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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沫茶颜饮品一审民事裁定书[北京市-通州区][餐饮-茶饮]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天策金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2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8号院1号楼4层409,而非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康定街神州腾耀研发中心四楼,法定代表人:张忠臣,股东:河北天粮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忠臣,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企业管理;礼仪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技术检测;委托加工食品;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商标代理;版权代理;销售食品。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18年11月29日北京天策金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忠臣、股东河北天粮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注册“清沫茶颜”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天策金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清沫茶颜”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13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清沫茶颜饮品一审民事裁定书[北京市-通州区][餐饮-茶饮]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天策金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2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8号院1号楼4层409,而非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康定街神州腾耀研发中心四楼,法定代表人:张忠臣,股东:河北天粮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忠臣,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企业管理;礼仪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技术检测;委托加工食品;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商标代理;版权代理;销售食品。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18年11月29日北京天策金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忠臣、股东河北天粮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注册“清沫茶颜”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天策金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清沫茶颜”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11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案件类型

  • 博爵黑龙茶二审民事判决书[江苏省-南京市][餐饮-茶饮]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南京凯之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清水亭西路长亭街9号俊杰科创大厦16楼1602、1605、1606室,法定代表人:曾红平,股东:张超、曾红平,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食品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市场调研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餐饮服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博爵黑龙茶”第3283601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注册人为广州凯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而非南京凯之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曾红平,股东张超、曾红平,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南京凯之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博爵”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06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寸茶茶饮一审民事裁定书[广东省-广州市][餐饮-茶饮]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德赞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广州德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1号广州科学城商业广场A4栋181号、183号二层,法定代表人:黄长清,股东:彭莉霞、黄长清,经营范围为:通用机械设备零售;市场调研服务;餐饮管理;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广州德赞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虽已注册“寸茶”第25809454号第32类奶茶(非奶为主)商品商标,也已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但该公司“寸茶”品牌并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0月30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简谷茶一审民事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餐饮-茶饮]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匠心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机场路1718号514房,法定代表人:罗伟,股东:杨康、罗伟,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服务;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广告业;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广州匠心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虽已注册“简谷”第24495492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广州匠心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简谷”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0月30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一审民事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餐饮-茶饮]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布朗熊可妮兔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8日,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北路坤和街1号211A14号,法定代表人:刘伟亮,股东:刘伟亮、姚德勇,经营范围为:市场调研服务;商标代理等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教育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服务;餐饮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展台设计服务;食品经营管理;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布朗熊与可妮兔”第2073976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注册人为南京海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而非广州布朗熊可妮兔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刘伟亮,股东刘伟亮、姚德勇,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广州布朗熊可妮兔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布朗熊与可妮兔”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0月29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布朗熊与可妮兔奶茶一审民事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餐饮-茶饮]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布朗熊可妮兔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8日,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北路坤和街1号211A14号,法定代表人:刘伟亮,股东:刘伟亮、姚德勇,经营范围为:市场调研服务;商标代理等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教育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服务;餐饮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展台设计服务;食品经营管理;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布朗熊与可妮兔”第2073976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注册人为南京海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而非广州布朗熊可妮兔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刘伟亮,股东刘伟亮、姚德勇,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广州布朗熊可妮兔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布朗熊与可妮兔”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0月25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茶宗师茶饮二审民事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餐饮-茶饮]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德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25日,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大平村园前大街1号后座210,而非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18号新事达大厦维也纳酒店2楼,法定代表人:许强,股东:朱德雄、许强,经营范围为: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酒店管理;餐饮管理;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茶宗师”第40300448号第30类茶饮料商品商标注册人为广州徳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而非广州德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许强,股东朱德雄、许强,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广州德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茶宗师”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0月24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茶宗师茶饮一审民事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餐饮-茶饮]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德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25日,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大平村园前大街1号后座210,而非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18号新事达大厦维也纳酒店2楼,法定代表人:许强,股东:朱德雄、许强,经营范围为: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酒店管理;餐饮管理;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茶宗师”第40300448号第30类茶饮料商品商标注册人为广州徳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而非广州德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许强,股东朱德雄、许强,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广州德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茶宗师”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0月17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茶宗师茶饮一审民事裁定书[广东省-广州市][餐饮-茶饮]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德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25日,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大平村园前大街1号后座210,而非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18号新事达大厦维也纳酒店2楼,法定代表人:许强,股东:朱德雄、许强,经营范围为: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酒店管理;餐饮管理;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茶宗师”第40300448号第30类茶饮料商品商标注册人为广州徳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而非广州德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许强,股东朱德雄、许强,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广州德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茶宗师”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0月09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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