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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厨星鸡排汉堡一审执行裁定书[浙江省-温州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3411室东首,而非温州市鹿城区翠微大道黄龙康城商业15幢121号,法定代表人:刘鹏飞,股东:刘鹏飞、陈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服务,餐饮品牌推广。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9年5月16日申请注册“大厨星”第3824625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20年11月2日商标已被驳回。3、通过商务部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厨星”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24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 大厨星鸡排汉堡一审民事裁定书[浙江省-温州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3411室东首,而非温州市鹿城区翠微大道黄龙康城商业15幢121号,法定代表人:刘鹏飞,股东:刘鹏飞、陈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服务,餐饮品牌推广。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9年5月16日申请注册“大厨星”第3824625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20年11月2日商标已被驳回。3、通过商务部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厨星”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9月02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大厨星鸡排汉堡一审执行裁定书[浙江省-温州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3411室东首,而非温州市鹿城区翠微大道黄龙康城商业15幢121号,法定代表人:刘鹏飞,股东:刘鹏飞、陈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服务,餐饮品牌推广。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9年5月16日申请注册“大厨星”第3824625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20年11月2日商标已被驳回。3、通过商务部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厨星”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8月24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 大厨星鸡排汉堡一审执行裁定书[浙江省-温州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3411室东首,而非温州市鹿城区翠微大道黄龙康城商业15幢121号,法定代表人:刘鹏飞,股东:刘鹏飞、陈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服务,餐饮品牌推广。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9年5月16日申请注册“大厨星”第3824625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20年11月2日商标已被驳回。3、通过商务部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厨星”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8月11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 大厨星鸡排汉堡一审民事判决书[浙江省-温州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3411室东首,而非温州市鹿城区翠微大道黄龙康城商业15幢121号,法定代表人:刘鹏飞,股东:刘鹏飞、陈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服务,餐饮品牌推广。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9年5月16日申请注册“大厨星”第3824625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20年11月2日商标已被驳回。3、通过商务部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厨星”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7月24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大厨星鸡排汉堡一审民事裁定书[浙江省-温州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3411室东首,而非温州市鹿城区翠微大道黄龙康城商业15幢121号,法定代表人:刘鹏飞,股东:刘鹏飞、陈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服务,餐饮品牌推广。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9年5月16日申请注册“大厨星”第3824625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20年11月2日商标已被驳回。3、通过商务部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厨星”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06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巴拉巴拉童装二审民事判决书[浙江省-温州市][服装-童装]

    本网追踪: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南汇路98号,法定代表人:邱光和,股东: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邱光和,经营范围为:服装、鞋帽、针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箱包、玩具、眼镜、工艺美术品(除金银)、纸制品、文具(不含危险品)、笔、教学用模型及教具的制造与销售;服装设计开发,技术转让;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的销售;自有房产租赁;室内外装潢(凭资质经营);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物业管理,影视策划咨询服务,版权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裁判日期:06月06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巴拉巴拉童装一审民事裁定书[浙江省-温州市][服装-童装]

    本网追踪: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南汇路98号,法定代表人:邱光和,股东: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邱光和,经营范围为:服装、鞋帽、针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箱包、玩具、眼镜、工艺美术品(除金银)、纸制品、文具(不含危险品)、笔、教学用模型及教具的制造与销售;服装设计开发,技术转让;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的销售;自有房产租赁;室内外装潢(凭资质经营);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物业管理,影视策划咨询服务,版权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裁判日期:12月11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巴拉巴拉童装一审民事裁定书[浙江省-温州市][服装-童装]

    本网追踪: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南汇路98号,法定代表人:邱光和,股东: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邱光和,经营范围为:服装、鞋帽、针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箱包、玩具、眼镜、工艺美术品(除金银)、纸制品、文具(不含危险品)、笔、教学用模型及教具的制造与销售;服装设计开发,技术转让;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的销售;自有房产租赁;室内外装潢(凭资质经营);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物业管理,影视策划咨询服务,版权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裁判日期:02月20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巴拉巴拉童装一审民事裁定书[浙江省-温州市][服装-童装]

    本网追踪: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南汇路98号,法定代表人:邱光和,股东: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邱光和,经营范围为:服装、鞋帽、针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箱包、玩具、眼镜、工艺美术品(除金银)、纸制品、文具(不含危险品)、笔、教学用模型及教具的制造与销售;服装设计开发,技术转让;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的销售;自有房产租赁;室内外装潢(凭资质经营);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物业管理,影视策划咨询服务,版权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裁判日期:02月17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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