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赣市市监稽经开处罚(2022)1-4号
处罚日期:2022-10-21 处罚内容:罚款40.3万元 处罚机关: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市市监稽经开处罚〔2022〕1-4号
违法行为类型:1.当事人对培训课程的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当事人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1.当事人对培训课程的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处罚。2.当事人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应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1.当事人对培训课程的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2.当事人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1.责令当事人停止相应违法行为;2.对当事人对其培训课程的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处罚款40万元; 3.对当事人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处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40.3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0月21日
处罚有效期:2025年10月21日
公示日期:2022年10月21日
公示截止期: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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