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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婆子妈私家菜一审民事判决书[重庆市-江北区][餐饮-中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重庆首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2-D,而非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华新街西普大厦3-1,法定代表人:张涛,股东:重庆莱信投资有限公司、陈世桢、张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饮食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企业形象包装设计;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环保用品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环保服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重庆首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已受让“婆子妈”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重庆首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婆子妈”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7月06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婆子妈私家菜一审民事裁定书[重庆市-江北区][餐饮-中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重庆首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2-D,而非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华新街西普大厦3-1,法定代表人:张涛,股东:重庆莱信投资有限公司、陈世桢、张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饮食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企业形象包装设计;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环保用品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环保服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重庆首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已受让“婆子妈”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重庆首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婆子妈”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2月27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龙门鱼府火锅一审民事裁定书[重庆市-江北区][餐饮-火锅]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渝北三村30号44-8,而非重庆渝北区龙头寺中渝爱都会三栋24楼,法定代表人:胡先权,股东:傅明英、胡先权,经营范围为:饮食服务(火锅)(限有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龙门鱼府”第5012691号第43类流动饮食供应服务商标注册人为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先权,而非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且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

    裁判日期:03月01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龙门鱼府火锅一审民事裁定书[重庆市-江北区][餐饮-火锅]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渝北三村30号44-8,而非重庆渝北区龙头寺中渝爱都会三栋24楼,法定代表人:胡先权,股东:傅明英、胡先权,经营范围为:饮食服务(火锅)(限有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龙门鱼府”第5012691号第43类流动饮食供应服务商标注册人为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先权,而非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且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

    裁判日期:03月01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婆子妈私家菜一审民事裁定书[重庆市-江北区][餐饮-中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重庆首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2-D,而非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华新街西普大厦3-1,法定代表人:张涛,股东:重庆莱信投资有限公司、陈世桢、张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饮食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企业形象包装设计;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环保用品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环保服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重庆首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已受让“婆子妈”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重庆首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婆子妈”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2月20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过江龙火锅一审民事裁定书[重庆市-江北区][餐饮-火锅]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重庆过江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5-8号,而非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华新街西普大厦3-1,法定代表人:赵华,股东:重庆首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网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赵华,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饮食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企业形象设计;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金属材料(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重庆过江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03年8月1日申请注册“过江龙”第3657489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15年7月9日商标正在续展。

    裁判日期:07月30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龙门鱼府火锅一审民事判决书[重庆市-江北区][餐饮-火锅]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渝北三村30号44-8,而非重庆渝北区龙头寺中渝爱都会三栋24楼,法定代表人:胡先权,股东:傅明英、胡先权,经营范围为:饮食服务(火锅)(限有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龙门鱼府”第5012691号第43类流动饮食供应服务商标注册人为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先权,而非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且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

    裁判日期:02月29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龙门鱼府火锅一审民事裁定书[重庆市-江北区][餐饮-火锅]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渝北三村30号44-8,而非重庆渝北区龙头寺中渝爱都会三栋24楼,法定代表人:胡先权,股东:傅明英、胡先权,经营范围为:饮食服务(火锅)(限有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龙门鱼府”第5012691号第43类流动饮食供应服务商标注册人为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先权,而非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且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

    裁判日期:06月30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龙门鱼府火锅一审民事判决书[重庆市-江北区][餐饮-火锅]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渝北三村30号44-8,而非重庆渝北区龙头寺中渝爱都会三栋24楼,法定代表人:胡先权,股东:傅明英、胡先权,经营范围为:饮食服务(火锅)(限有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龙门鱼府”第5012691号第43类流动饮食供应服务商标注册人为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先权,而非重庆天韵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且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

    裁判日期:05月29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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