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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哥德汉堡一审民事裁定书[安徽省-合肥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炜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合肥炜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9号投资创新中心塔楼办2216室,法定代表人:吴红红,股东:吴红红、张焕妮,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企业管理;酒店连锁经营管理;网络科技、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培训);礼仪服务;餐饮项目投资;企业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餐饮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酒店用品、厨房设备、预包装食品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汉哥德”第23439733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注册人为苏州好伙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而非安徽炜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吴红红,股东吴红红、张焕妮,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汉哥德”品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人为苏州好伙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且安徽炜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3月10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汉哥德汉堡一审民事裁定书[安徽省-合肥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炜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合肥炜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9号投资创新中心塔楼办2216室,法定代表人:吴红红,股东:吴红红、张焕妮,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企业管理;酒店连锁经营管理;网络科技、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培训);礼仪服务;餐饮项目投资;企业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餐饮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酒店用品、厨房设备、预包装食品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汉哥德”第23439733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注册人为苏州好伙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而非安徽炜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吴红红,股东吴红红、张焕妮,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汉哥德”品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人为苏州好伙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且安徽炜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3月10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最高鸡密炸鸡汉堡二审民事判决书[山东省-济南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山东齐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济南尚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38号汇源大厦17层1707室,法定代表人:乔金田,股东:柳玉伸、张瑞、闫智翔、乔金田,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国内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平面设计;食品加工技术咨询及转让;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厨房用具、酒店设备、纸盒包装制品、日用品、玩具、服装、塑料包装制品、食品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山东齐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7年10月24日申请注册“最高鸡密”第27056314号第43类自助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18年3月27日商标仍未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山东齐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最高鸡密”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2月20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汉哥德汉堡一审文书类型[安徽省-合肥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炜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合肥炜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9号投资创新中心塔楼办2216室,法定代表人:吴红红,股东:吴红红、张焕妮,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企业管理;酒店连锁经营管理;网络科技、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培训);礼仪服务;餐饮项目投资;企业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餐饮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酒店用品、厨房设备、预包装食品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汉哥德”第23439733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注册人为苏州好伙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而非安徽炜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吴红红,股东吴红红、张焕妮,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汉哥德”品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人为苏州好伙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且安徽炜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28日  文书类型:文书类型  案件类型:案件类型

  • 大厨星鸡排汉堡一审执行裁定书[浙江省-温州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3411室东首,而非温州市鹿城区翠微大道黄龙康城商业15幢121号,法定代表人:刘鹏飞,股东:刘鹏飞、陈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服务,餐饮品牌推广。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9年5月16日申请注册“大厨星”第3824625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20年11月2日商标已被驳回。3、通过商务部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厨星”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24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 最高鸡密炸鸡汉堡一审民事判决书[山东省-济南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山东齐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济南尚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38号汇源大厦17层1707室,法定代表人:乔金田,股东:柳玉伸、张瑞、闫智翔、乔金田,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国内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平面设计;食品加工技术咨询及转让;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厨房用具、酒店设备、纸盒包装制品、日用品、玩具、服装、塑料包装制品、食品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山东齐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7年10月24日申请注册“最高鸡密”第27056314号第43类自助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18年3月27日商标仍未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山东齐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最高鸡密”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06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大厨星鸡排汉堡一审民事裁定书[浙江省-温州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3411室东首,而非温州市鹿城区翠微大道黄龙康城商业15幢121号,法定代表人:刘鹏飞,股东:刘鹏飞、陈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服务,餐饮品牌推广。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9年5月16日申请注册“大厨星”第3824625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20年11月2日商标已被驳回。3、通过商务部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厨星”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9月02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 大厨星鸡排汉堡一审执行裁定书[浙江省-温州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3411室东首,而非温州市鹿城区翠微大道黄龙康城商业15幢121号,法定代表人:刘鹏飞,股东:刘鹏飞、陈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服务,餐饮品牌推广。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9年5月16日申请注册“大厨星”第3824625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20年11月2日商标已被驳回。3、通过商务部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厨星”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8月24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 大厨星鸡排汉堡一审执行裁定书[浙江省-温州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3411室东首,而非温州市鹿城区翠微大道黄龙康城商业15幢121号,法定代表人:刘鹏飞,股东:刘鹏飞、陈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服务,餐饮品牌推广。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9年5月16日申请注册“大厨星”第3824625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20年11月2日商标已被驳回。3、通过商务部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厨星”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8月11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 大厨星鸡排汉堡一审民事判决书[浙江省-温州市][餐饮-西餐]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3411室东首,而非温州市鹿城区翠微大道黄龙康城商业15幢121号,法定代表人:刘鹏飞,股东:刘鹏飞、陈君,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服务,餐饮品牌推广。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于2019年5月16日申请注册“大厨星”第3824625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但截止2020年11月2日商标已被驳回。3、通过商务部核查,温州市妙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厨星”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7月24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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