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丰台区482朝阳区306海淀区190东城区141大兴区140西城区118通州区116石景山区79密云区8昌平区8顺义区8房山区6平谷区5怀柔区1
全部广州市739深圳市212佛山市105东莞市36中山市27珠海市14江门市3
全部闵行区230宝山区125黄浦区91嘉定区49松江区41普陀区37浦东新区35奉贤区34青浦区21长宁区18杨浦区17崇明区10金山区8静安区7虹口区2徐汇区1
全部南京市240无锡市91苏州市48南通市7宿迁市6常州市3徐州市2
全部杭州市296温州市40宁波市17金华市14台州市5衢州市3湖州市3绍兴市1嘉兴市1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而非安徽合肥庐阳区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法定代表人:黄胜,股东:黄胜、沈华豹,已于2013年12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胜虽于2012年1月4日申请注册“博视顿”第10380563号第10类眼科器械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2月26日商标处于异议状态。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博视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15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而非安徽合肥庐阳区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法定代表人:黄胜,股东:黄胜、沈华豹,已于2013年12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胜虽于2012年1月4日申请注册“博视顿”第10380563号第10类眼科器械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2月26日商标处于异议状态。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博视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15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而非安徽合肥庐阳区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法定代表人:黄胜,股东:黄胜、沈华豹,已于2013年12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胜虽于2012年1月4日申请注册“博视顿”第10380563号第10类眼科器械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2月26日商标处于异议状态。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佳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博视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15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合肥市清风明月足浴保健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太宁花园对面,而非合肥市府广场天徽大厦C座14楼A室,法定代表人:李侠,股东:李侠、刘宾,经营范围为:足浴保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足浴用品及器材、保健按摩器材,健身器材、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文体用品的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合肥市清风明月足浴保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侠虽于2007年11月26日申请注册“清风明月”第6400949号第44类按摩(医疗)服务商标,但截止2015年4月13日商标已被异议。3、通过商务部核查,合肥市清风明月足浴保健有限公司和“清风明月”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0月25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哈尔滨苗方清颜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泰海花园小区29栋3单元2层1号,而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双太电子信息产业园六号楼四层左侧,法定代表人:刘莉,股东:赵学军、刘莉,经营范围为:经销:化妆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文具用品、美容仪器(不含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哈尔滨苗方清颜商贸有限公司虽已注册“苗方清颜”第44类美容师服务服务商标,但哈尔滨苗方清颜商贸有限公司和“苗方清颜”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3月12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合肥市清风明月足浴保健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太宁花园对面,而非合肥市府广场天徽大厦C座14楼A室,法定代表人:李侠,股东:李侠、刘宾,经营范围为:足浴保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足浴用品及器材、保健按摩器材,健身器材、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文体用品的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合肥市清风明月足浴保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侠虽于2007年11月26日申请注册“清风明月”第6400949号第44类按摩(医疗)服务商标,但截止2015年4月13日商标已被异议。3、通过商务部核查,合肥市清风明月足浴保健有限公司和“清风明月”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2月23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绍兴沈园堂健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绍兴市越城区国际摩尔城二期北海桥直街109、111、113号,法定代表人:林作河,股东:林作河、林作溪、夏敏华,经营范围为:足道保健与推拿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绍兴沈园堂健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虽已注册“沈园堂”第44类按摩服务商标,但绍兴沈园堂健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沈园堂”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2月06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