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青岛新创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385.814万元,截止2023年社保员工0人,官司案件7起,当前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165号网点,法定代表人:殷晓东,股东:殷晓东、钟向丽、刘洁、董辰,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一般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餐饮管理;供应链管理;酒店管理;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及举办托幼机构);销售:办公耗材、办公设备、文体用品、纸及纸制品、纸浆、服装鞋帽、厨房设备、厨具、玻璃制品、工艺品、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商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平面设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物联网设计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网站建设及维护(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及增值电信业务);网页制作;网络工程施工;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投诉人合同签订单位青岛新艺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216号1单元706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殷晓东,经营范围为: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劵)、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文化体育用品的技术开发;销售:乐器、办公用品、文化体育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新艺代”第20981205号第41类培训服务商标注册人为青岛新艺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而非青岛新创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殷晓东,股东殷晓东、钟向丽、刘洁、董辰,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青岛新创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新艺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新艺代”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3月07日 17:31:42 投诉发布:马杰 合同期限:3年 涉案金额:7.58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青岛新创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385.814万元,截止2023年社保员工0人,官司案件7起,当前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165号网点,法定代表人:殷晓东,股东:殷晓东、钟向丽、刘洁、董辰,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一般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餐饮管理;供应链管理;酒店管理;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及举办托幼机构);销售:办公耗材、办公设备、文体用品、纸及纸制品、纸浆、服装鞋帽、厨房设备、厨具、玻璃制品、工艺品、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商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平面设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物联网设计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网站建设及维护(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及增值电信业务);网页制作;网络工程施工;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新艺代”第20981205号第41类培训服务商标注册人为青岛新艺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而非青岛新创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殷晓东,股东殷晓东、钟向丽、刘洁、董辰,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青岛新创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新艺代”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5月19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青岛新创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385.814万元,截止2023年社保员工0人,官司案件7起,当前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165号网点,法定代表人:殷晓东,股东:殷晓东、钟向丽、刘洁、董辰,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一般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餐饮管理;供应链管理;酒店管理;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及举办托幼机构);销售:办公耗材、办公设备、文体用品、纸及纸制品、纸浆、服装鞋帽、厨房设备、厨具、玻璃制品、工艺品、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商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平面设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物联网设计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网站建设及维护(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及增值电信业务);网页制作;网络工程施工;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新艺代”第20981205号第41类培训服务商标注册人为青岛新艺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而非青岛新创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殷晓东,股东殷晓东、钟向丽、刘洁、董辰,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青岛新创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新艺代”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9月22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