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杭州市864衢州市143宁波市111金华市53台州市23嘉兴市8湖州市3绍兴市1温州市1
全部广州市659深圳市261佛山市79中山市29东莞市17清远市2惠州市1
全部丰台区347海淀区73朝阳区57大兴区47西城区38东城区37房山区29通州区21石景山区9昌平区4顺义区2平谷区1怀柔区1
全部郑州市286洛阳市23焦作市20周口市6开封市4许昌市3济源市1漯河市1商丘市1南阳市1
全部闵行区36宝山区34松江区26嘉定区20长宁区19金山区10黄浦区9奉贤区7浦东新区5崇明区4青浦区2静安区1徐汇区1虹口区1杨浦区1
全部济南市121青岛市16德州市7淄博市4泰安市3临沂市3菏泽市2滨州市1烟台市1潍坊市1济宁市1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郑州盛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70号1号楼2单元10层23号,而非郑州市紫荆山路商城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陈孟孟,经营范围为:网络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电子产品、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工艺礼品。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郑州盛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陈孟孟没有注册“盛凯网络”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郑州盛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盛凯网络”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6月19日 15:28:41 投诉发布:刘泽升 合同期限:3年 涉案金额:1.1387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4028号4号楼B座301室,法定代表人:朱直上,股东:朱直上、林锋、王飞翔,经营范围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网上销售:服装服饰、鞋帽、箱包、数码产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玩具、家居用品。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糯米”第11448722号第42类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服务商标注册人为北京糯米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非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朱直上,股东朱直上、林锋、王飞翔,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糯米”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2月22日 09:57:31 投诉发布:卢海楠 合同期限:20年 涉案金额:1.28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4028号4号楼B座301室,法定代表人:朱直上,股东:朱直上、林锋、王飞翔,经营范围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网上销售:服装服饰、鞋帽、箱包、数码产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玩具、家居用品。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糯米”第11448722号第42类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服务商标注册人为北京糯米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非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朱直上,股东朱直上、林锋、王飞翔,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糯米”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3月09日 07:16:34 投诉发布:燕贵艳 合同期限:2年 涉案金额:0.64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4028号4号楼B座301室,法定代表人:朱直上,股东:朱直上、林锋、王飞翔,经营范围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网上销售:服装服饰、鞋帽、箱包、数码产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玩具、家居用品。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糯米”第11448722号第42类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服务商标注册人为北京糯米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非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朱直上,股东朱直上、林锋、王飞翔,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糯米”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3月24日 09:55:59 投诉发布:徐磊 合同期限:20年 涉案金额:1.68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4028号4号楼B座301室,法定代表人:朱直上,股东:朱直上、林锋、王飞翔,经营范围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网上销售:服装服饰、鞋帽、箱包、数码产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玩具、家居用品。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糯米”第11448722号第42类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服务商标注册人为北京糯米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非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朱直上,股东朱直上、林锋、王飞翔,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糯米”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9月17日 19:46:33 投诉发布:孙钰明 合同期限:2年 涉案金额:0.398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4028号4号楼B座301室,法定代表人:朱直上,股东:朱直上、林锋、王飞翔,经营范围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网上销售:服装服饰、鞋帽、箱包、数码产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玩具、家居用品。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糯米”第11448722号第42类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服务商标注册人为北京糯米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非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朱直上,股东朱直上、林锋、王飞翔,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糯米”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1月30日 17:38:28 投诉发布:戴少伟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1.224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4028号4号楼B座301室,法定代表人:朱直上,股东:朱直上、林锋、王飞翔,经营范围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网上销售:服装服饰、鞋帽、箱包、数码产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玩具、家居用品。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糯米”第11448722号第42类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服务商标注册人为北京糯米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非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朱直上,股东朱直上、林锋、王飞翔,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糯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糯米”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2月12日 15:00:14 投诉发布:芦梅 合同期限:10年 涉案金额:0.98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金晟鸿图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五村280号永红工业园4栋1层,而非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红工业园280号,法定代表人:袁性平,股东:万桥南、沈运安,经营范围为:水产养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节能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电子产品安装;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的销售;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武汉金晟鸿图科技有限公司虽已注册“超感觉”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商品商标,但武汉金晟鸿图科技有限公司和“超感觉”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4月18日 15:40:15 投诉发布:闫玉磊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7.28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金晟鸿图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五村280号永红工业园4栋1层,而非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红工业园280号,法定代表人:袁性平,股东:万桥南、沈运安,经营范围为:水产养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节能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电子产品安装;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的销售;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武汉金晟鸿图科技有限公司虽已注册“超感觉”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商品商标,但武汉金晟鸿图科技有限公司和“超感觉”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5月25日 21:57:59 投诉发布:刘文建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8.05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金晟鸿图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五村280号永红工业园4栋1层,而非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红工业园280号,法定代表人:袁性平,股东:万桥南、沈运安,经营范围为:水产养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节能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电子产品安装;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的销售;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武汉金晟鸿图科技有限公司虽已注册“超感觉”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商品商标,但武汉金晟鸿图科技有限公司和“超感觉”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6月13日 16:53:29 投诉发布:张伟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1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