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丰台区482朝阳区306海淀区190东城区141大兴区140西城区118通州区117石景山区79密云区8昌平区8顺义区8房山区6平谷区5怀柔区1
全部广州市749深圳市213佛山市107东莞市36中山市28珠海市14江门市3
全部闵行区230宝山区128黄浦区91嘉定区49松江区41普陀区37浦东新区35奉贤区34青浦区21长宁区18杨浦区17崇明区10金山区8静安区7虹口区2徐汇区1
全部南京市240无锡市91苏州市48南通市7宿迁市6常州市3徐州市2
全部杭州市298温州市40宁波市17金华市14台州市5衢州市3湖州市3绍兴市1嘉兴市1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诚达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洪山区珞瑜路1号鹏程国际1栋C单元6层C-603、604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常志亮,已于2016年7月1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武汉诚达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虽已受让“都尚网”第6649749号第42类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服务商标,但武汉诚达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和“都尚网”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2月19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城区世纪坊8幢4号396室,而非杭州市滨江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松,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箱包,针纺织品,床上用品,电子产品;服务:图文设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松没有注册“潮方”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潮方”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2月19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城区世纪坊8幢4号396室,而非杭州市滨江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松,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箱包,针纺织品,床上用品,电子产品;服务:图文设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松没有注册“潮方”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潮方”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2月19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城区世纪坊8幢4号396室,而非杭州市滨江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松,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箱包,针纺织品,床上用品,电子产品;服务:图文设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松没有注册“潮方”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潮方”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2月19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城区世纪坊8幢4号396室,而非杭州市滨江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松,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箱包,针纺织品,床上用品,电子产品;服务:图文设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松没有注册“潮方”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潮方”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2月19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城区世纪坊8幢4号396室,而非杭州市滨江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松,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箱包,针纺织品,床上用品,电子产品;服务:图文设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松没有注册“潮方”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潮方”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2月19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城区世纪坊8幢4号396室,而非杭州市滨江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松,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箱包,针纺织品,床上用品,电子产品;服务:图文设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松没有注册“潮方”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潮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潮方”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2月19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深圳市凡恩时尚设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西侧金龙工业大厦五楼西,而非深圳市龙岗区布吉甘李五路一号科伦特大厦2楼,法定代表人:蔡武军,股东:高星、高源、蔡武军,经营范围为:时尚设计及展示设计(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深圳市凡恩时尚设计有限公司虽于2000年1月28日申请注册“凡恩”第1557274号第25类服装商品商标,但截止2018年4月26日商标正在续展。3、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深圳市凡恩时尚设计有限公司虽已受让“凡恩”第25类服装商品商标,但深圳市凡恩时尚设计有限公司和“凡恩”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2月19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天隆豪泰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静峰瑞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2号2-18幢12层1506号,而非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2号星火科技大厦,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陈静,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进出口;会议服务;文艺创作;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劳务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公共关系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劳务服务;销售日用品、机电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仪器仪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北京天隆豪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陈静没有注册“天豪国际”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天隆豪泰科技有限公司和“天豪国际”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2月18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78创业商机网比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凯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为凯美(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大陆运营主体为广州凯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718号545房,法定代表人:邓龙龙,股东:周萍华、邓龙龙,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中餐服务;西餐服务;韩式餐、料理服务;日式餐、料理服务;茶馆服务;咖啡馆服务;冷热饮品制售;小吃服务;甜品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市场调研服务;陶瓷、玻璃器皿零售;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批发;香精及香料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供应链管理;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餐饮管理;通用机械设备零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日用家电设备零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逸果”第13495535号第30类咖啡饮料商品商标注册人为凯美(香港)实业有限公司,而非广州凯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付芳玲,股东广州市未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丁凯、付芳玲,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凯美(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品牌为“冰雪童话”而非“逸果”,且广州凯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逸果”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2月18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