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杭州市860衢州市143宁波市111金华市53台州市23嘉兴市8湖州市3绍兴市1温州市1
全部广州市658深圳市260佛山市79中山市29东莞市17清远市2惠州市1
全部丰台区347海淀区73朝阳区57大兴区47西城区38东城区37房山区29通州区21石景山区9昌平区4顺义区2平谷区1怀柔区1
全部郑州市286洛阳市23焦作市20周口市6开封市4许昌市3济源市1漯河市1商丘市1南阳市1
全部闵行区36宝山区34松江区26嘉定区20长宁区19金山区10黄浦区9奉贤区7浦东新区5崇明区4青浦区2静安区1徐汇区1虹口区1杨浦区1
全部济南市121青岛市16德州市7淄博市4泰安市3临沂市3菏泽市2滨州市1烟台市1潍坊市1济宁市1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安徽赫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2023年6月13日变更而来,变更前名称为安徽腾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后经营时间未满2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3年社保员工0人,官司案件4起,当前经营异常,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948号中正国际广场2幢办1005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章磊,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虚拟现实设备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品牌管理;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自动售货机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23年11月23日安徽赫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章磊没有注册“赫美”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赫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赫美”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11月23日 15:17:27 投诉发布:郑淑娴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10.47万元
本网追踪: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合肥梦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变更而来,变更前名称为,变更后经营时间未满56年,现更名为安徽梦成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8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77号天徽大厦23层,法定代表人:李淑梅,股东:徐辉、李淑梅,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餐饮管理、餐饮文化交流策划、餐饮技术推广服务、品牌推广及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婚庆礼仪策划服务;装饰材料研发及销售;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家居、饰品、家具、皮革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工艺品、塑料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包装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清洁护理用品开发及销售。
投诉时间:04月22日 16:39:41 投诉发布:郭治鹏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10.43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黑玛国际自助售货机运营单位合肥寇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29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68号新天地国际中心8-1002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叩胜男,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自助售货机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投诉人合同签订单位福建点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北侧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3#楼12层17办公,法定代表人:林华士,股东:林华士、彭涛,已经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黑玛国际”第28494821号第35类商业橱窗布置服务商标申请人为福建点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而非合肥寇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叩胜男,且截止2019年4月20日商标已无效。3、通过商务部核查,合肥寇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点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黑玛国际”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11月02日 08:30:11 投诉发布:梁晶晶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10.3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合肥迈客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2021年3月17日变更而来,变更前名称为合肥腾祥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后经营时间未满5年,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1年社保员工0人,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948号中正国际广场1幢办1106室,法定代表人:常维波,股东:常维波、王林,经营范围为:电子商务服务;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手机配件研发及销售;刷卡机销售及安装、维护;门禁一卡通、停车场管理、公共广播、防盗报警、视频会议、LED显示屏工程的设计、施工售后服务;自动售货机、二类医疗器械、二手车销售;汽车用品、酒店用品、家具、厨房用品、化妆品、预包装食品、成人用品、保健用品、日用百货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迈客优”第48802798号第10类性玩具商品商标注册人为安徽云柜控股有限公司,而非合肥迈客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常维波,股东常维波、王林,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合肥迈客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迈客优”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10月30日 16:00:24 投诉发布:黄顺华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10.22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合肥思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3年社保员工0人,当前经营异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太和路与耀远路交口兴庐科技产业园7栋D区4楼,法定代表人:杨齐海,股东:杨齐海、周志远,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品牌管理;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自动售货机销售;充电桩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杂品销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水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械设备租赁;健身休闲活动;洗车服务;洗车设备制造;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24年10月2日合肥思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杨齐海,股东杨齐海、周志远没有注册“思谷”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合肥思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思谷”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10月21日 10:58:01 投诉发布:肖志成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10.18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安徽倍雅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2023年2月7日变更而来,变更前名称为安徽鼎诺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变更后经营时间未满3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3年社保员工0人,官司案件2起,当前经营异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948号中辰创富大厦北座908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林之要,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自动售货机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23年7月9日安徽倍雅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林之要没有注册“倍雅荟”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倍雅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倍雅荟”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8月07日 11:04:39 投诉发布:万金海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10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黑玛国际自助售货机运营单位合肥寇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29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68号新天地国际中心8-1002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叩胜男,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自助售货机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投诉人合同签订单位福建点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北侧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3#楼12层17办公,法定代表人:林华士,股东:林华士、彭涛,已经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黑玛国际”第28494821号第35类商业橱窗布置服务商标申请人为福建点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而非合肥寇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叩胜男,且截止2019年4月20日商标已无效。3、通过商务部核查,合肥寇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点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黑玛国际”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11月07日 12:02:19 投诉发布:何林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9.99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M自助便利微超店运营单位安徽迈森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合肥共欣广告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合肥市政务区绿怡居中铁四局建筑公司8幢104,法定代表人:张帮青,股东:吴根长、张帮青,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品牌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示展览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自动售货机、日用百货、纺织面料、服装辅料、橡塑制品、服装、成人用品、保健用品、家居用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灯饰、照明设备、建筑建材、包装材料、水暖器材批发零售(含网上);服装设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除培训)、技术转让。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投诉人合同签订单位合肥迈客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2021年3月17日变更而来,变更前名称为合肥腾祥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后经营时间未满5年,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1年社保员工0人,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948号中正国际广场1幢办1106室,法定代表人:常维波,股东:常维波、王林,经营范围为:电子商务服务;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手机配件研发及销售;刷卡机销售及安装、维护;门禁一卡通、停车场管理、公共广播、防盗报警、视频会议、LED显示屏工程的设计、施工售后服务;自动售货机、二类医疗器械、二手车销售;汽车用品、酒店用品、家具、厨房用品、化妆品、预包装食品、成人用品、保健用品、日用百货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20年5月13日安徽迈森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帮青,股东吴根长、张帮青没有注册“M”商标,合肥迈客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常维波,股东常维波、王林也没有注册“M”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安徽迈森控股有限公司、合肥迈客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M”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9月14日 20:45:58 投诉发布:蔡云道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9.98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安徽点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3年官司案件5起,当前经营异常,已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阳工业园区清河路19号依立腾工业园研发楼7层,法定代表人:刘龙兰,股东:刘龙兰、张丹丹,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疗器械(一、二类)、保健用品、母婴用品、海产品、农产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地方特产、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服装鞋帽的批发零售;成人用品、家居用品、仪器仪表、灯饰、照明设备、建筑建材、包装材料、水暖器材的销售(含网上);自动售货机、家用电器、纺织面料、服装辅料、橡塑制品销售;服装设计、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国内户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室内外建筑装饰工程;企业管理服务与咨询;品牌推广;企业营销策划;会务会展服务;生物技术研发与咨询;餐饮管理(除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安徽点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虽已注册“趣点乐”第45782058号第35类替他人推销服务商标,但安徽点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趣点乐”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2月09日 15:08:06 投诉发布:邢保丽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9.9万元
本网追踪: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安徽卤三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截止2023年官司案件19起,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庐阳工业园时雨路与灵溪路交口工投兴庐科技产业园3#A号9层,而非安徽省合肥市工投兴庐阳科技产业园3#B座9楼,法定代表人:曹云臣,股东:三国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投诉时间:02月19日 15:34:58 投诉发布:刘云川 合同期限:3年 涉案金额:9.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