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杭州市861衢州市143宁波市111金华市53台州市23嘉兴市8湖州市3绍兴市1温州市1
全部广州市658深圳市260佛山市79中山市29东莞市17清远市2惠州市1
全部丰台区347海淀区73朝阳区57大兴区47西城区38东城区37房山区29通州区21石景山区9昌平区4顺义区2平谷区1怀柔区1
全部郑州市286洛阳市23焦作市20周口市6开封市4许昌市3济源市1漯河市1商丘市1南阳市1
全部闵行区36宝山区34松江区26嘉定区20长宁区19金山区10黄浦区9奉贤区7浦东新区5崇明区4青浦区2静安区1徐汇区1虹口区1杨浦区1
全部济南市121青岛市16德州市7淄博市4泰安市3临沂市3菏泽市2滨州市1烟台市1潍坊市1济宁市1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东湖高新区武汉光谷国际商会大厦B座29层,法定代表人:丁军军,股东:宋小群、丁军军,已于2017年3月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艾森”第7478266号第41类安排和组织培训班服务商标注册人为沈阳韵致天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而非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丁军军,股东宋小群、丁军军,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艾森”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2月23日 22:11:06 投诉发布:罗伟玲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0.44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上海加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0年社保员工0人,官司案件3起,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沙江西路1555弄31号803室,法定代表人:吴先辉,股东:路剑涛、吴先辉,已于2021年11月5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投诉人合同签订单位成都至成至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16年官司案件13起,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188号1栋22层2210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钟俊丽,已于2016年11月1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上海加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虽已受让“美加乐”第3682798号第41类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服务商标,但上海加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美加乐”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10月10日 00:37:47 投诉发布:陈双林 合同期限:1个月 涉案金额:0.5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华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B5栋2-302室,而非武汉市江夏区光谷大道金融港B5座2层,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喻望星,已于2017年3月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华培”第3635293号第41类教育、培训服务商标注册人为玉溪华培外语实验学校,而非武汉华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喻望星,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且截止2017年5月13日商标仍未续展。3、通过商务部核查,武汉华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华培”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6月04日 13:19:39 投诉发布:曾密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0.79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扬州燊图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3年官司案件2起,注册地址为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南路88号(尚城)13幢122室,法定代表人:刘月芳,股东:刘月芳、石秀祥,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印刷品装订服务。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鞋帽批发;服装服饰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玩具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22年1月23日扬州燊图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月芳,股东刘月芳、石秀祥没有注册“燊图坊”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扬州燊图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燊图坊”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5月10日 13:57:03 投诉发布:陈刚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0.83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东湖高新区武汉光谷国际商会大厦B座29层,法定代表人:丁军军,股东:宋小群、丁军军,已于2017年3月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艾森”第7478266号第41类安排和组织培训班服务商标注册人为沈阳韵致天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而非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丁军军,股东宋小群、丁军军,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艾森”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1月24日 22:07:59 投诉发布:林宝协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0.84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东湖高新区武汉光谷国际商会大厦B座29层,法定代表人:丁军军,股东:宋小群、丁军军,已于2017年3月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艾森”第7478266号第41类安排和组织培训班服务商标注册人为沈阳韵致天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而非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丁军军,股东宋小群、丁军军,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艾森”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4月26日 21:35:40 投诉发布:何文俊 合同期限:13个月 涉案金额:0.88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东湖高新区武汉光谷国际商会大厦B座29层,法定代表人:丁军军,股东:宋小群、丁军军,已于2017年3月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艾森”第7478266号第41类安排和组织培训班服务商标注册人为沈阳韵致天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而非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丁军军,股东宋小群、丁军军,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艾森”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12月25日 16:18:35 投诉发布:赵忠晓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0.88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东湖高新区武汉光谷国际商会大厦B座29层,法定代表人:丁军军,股东:宋小群、丁军军,已于2017年3月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艾森”第7478266号第41类安排和组织培训班服务商标注册人为沈阳韵致天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而非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丁军军,股东宋小群、丁军军,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武汉艾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艾森”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7月02日 08:33:26 投诉发布:向风 合同期限:7个月 涉案金额:0.888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江西好学微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赣州市微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2年官司案件20起,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路南侧、华坚北路西侧恒科产业园二期22#标准厂房3层2#,法定代表人:叶礼洋,股东:赣州乐投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微客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熙桐,已于2023年4月18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投诉人合同签订单位赣州鑫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2年社保员工0人,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北路西侧凤凰路南侧(恒科产业园)(集群注册),法定代表人:管伟康,股东:赣州曜曦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3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江西好学微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虽已注册“好学微客”第34211421号第41类教学服务商标,但江西好学微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好学微客”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4月21日 17:32:02 投诉发布:薛雨 涉案金额:0.898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扬州燊图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3年官司案件2起,注册地址为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南路88号(尚城)13幢122室,法定代表人:刘月芳,股东:刘月芳、石秀祥,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印刷品装订服务。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鞋帽批发;服装服饰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玩具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22年1月23日扬州燊图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月芳,股东刘月芳、石秀祥没有注册“燊图坊”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扬州燊图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燊图坊”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3月21日 12:48:42 投诉发布:贾翔 合同期限:终身 涉案金额: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