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通知书
(2020)鲁01执1499号
裁判日期:2020-08-20 文书类型:通知书 案件类型:案件类型 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被执行人济南携创游乐设施有限公司欠缴一审案件受理费纠纷一案,本院(2018)鲁01民初2434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因济南携创游乐设施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作出生效判决的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移送,于2020年7月27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济南携创游乐设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51元(含50元执行费),至此,本案执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1民初2434号民事判决书中关于“案件受理费3001元,被告济南携创游乐设施有限公司负担1501元”的内容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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