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杭州市864衢州市143宁波市111金华市53台州市23嘉兴市8湖州市3绍兴市1温州市1
全部广州市658深圳市260佛山市79中山市29东莞市17清远市2惠州市1
全部丰台区347海淀区73朝阳区57大兴区47西城区38东城区37房山区29通州区21石景山区9昌平区4顺义区2平谷区1怀柔区1
全部郑州市286洛阳市23焦作市20周口市6开封市4许昌市3济源市1漯河市1商丘市1南阳市1
全部闵行区36宝山区34松江区26嘉定区20长宁区19金山区10黄浦区9奉贤区7浦东新区5崇明区4青浦区2静安区1徐汇区1虹口区1杨浦区1
全部济南市121青岛市16德州市7淄博市4泰安市3临沂市3菏泽市2滨州市1烟台市1潍坊市1济宁市1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奥立网络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三期3栋3层06号,法定代表人:郑磊,股东:郑磊、邱巨桥,已于2017年3月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奥立网络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虽于2013年11月18日申请注册“华旗易购”第13557484号第42类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服务商标,但截止2017年4月21日商标已被驳回。3、通过商务部核查,奥立网络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和“华旗易购”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4月25日 08:12:36 投诉发布:曾容华 合同期限:2年 涉案金额:7.34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星木天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1号院1号楼A楼A107室,而非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1号赛欧科园孵化中心3号楼4层北半厅,法定代表人:王龙,股东:祝波、王龙,经营范围为: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6月24日);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讯器材、文具用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通讯器材、纺织品、工艺品、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投资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策划;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票务代理(不含航空机票);设计、制作广告。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6月24日)。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6月24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北京星木天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虽于2013年10月28日申请注册“中和国际”第13434217号第42类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服务商标,但截止2015年7月15日商标已无效。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星木天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和国际”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11月25日 13:12:54 投诉发布:张厚刚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7.34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深圳市芭乐兔服饰有限公司系2015年2月6日变更而来,变更前名称为深圳市杰尼诗丹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后经营时间未满11年,注册资本100万元,截止2023年官司案件20起,当前已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国威路第一工业区120栋4楼,变更注册地址4次,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孙超,经营范围为:服装、服饰、鞋帽、日用百货的设计、技术开发与销售;展柜、衣柜、橱柜及家居用品的销售;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商业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深圳市芭乐兔服饰有限公司虽已受让“芭乐兔”第16503494号第25类服装商品商标,但深圳市芭乐兔服饰有限公司和“芭乐兔”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1月25日 18:24:36 投诉发布:阮舒琪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7.32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上海潮茁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668号202室-155,而非上海市松江区辛砖公路518号漕河泾开发区松高科技园20号楼,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叶立春,已经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上海潮茁实业有限公司虽已受让“潮流空间”第13351480号第14类珠宝首饰商品商标,但上海潮茁实业有限公司和“潮流空间”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9月05日 11:10:59 投诉发布:王文亮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7.3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小鹿童装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潭村石槎路390号长盛国际L813,法定代表人:丁浩,股东:丁浩、谢邦松,已经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广州小鹿童装服饰有限公司虽已受让“小鹿巴笛”第17138642号第25类童装商品商标,但广州小鹿童装服饰有限公司和“小鹿巴笛”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5月23日 17:27:44 投诉发布:刘世清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7.3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秦皇岛鼎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408、409号,而非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与海阳路交叉口215-1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洪岩,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餐饮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证券、期货咨询除外)、企业营销策划、公司礼仪服务;餐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厨房用具的销售;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饮料及冷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非焗莫薯”第16932501号第30类甜食商品商标注册人为秦皇岛速创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而非秦皇岛鼎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李秀荣,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秦皇岛鼎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虽已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但该公司“非焗莫薯”品牌并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8月10日 10:54:57 投诉发布:胡金红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7.3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中山市东鑫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系2016年4月1日变更而来,变更前名称为中山市东鑫晟电器有限公司,变更后经营时间未满10年,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山市古镇曹二东岸北路349号,法定代表人:田建军,股东:陈传森、田建军,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家用厨房电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中山市东鑫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田建军,股东陈传森、田建军没有注册“奥美乐”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中山市东鑫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和“奥美乐”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5月20日 12:01:44 投诉发布:孟庆良 合同期限:8个月 涉案金额:7.3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3158招商加盟网比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科大丰华科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8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大道西、银潭路北武汉中油金银潭石油化工生产研发项目二期B4栋1-3层2室(11),法定代表人:陈艳,股东:陈艳、王建华,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网上销售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化妆品、床上用品、汽车美容产品、办公用品、工艺礼品;农业技术的推广及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武汉科大丰华科贸有限公司虽于2014年6月26日申请注册“葆石捷”第14633421号第12类电动运载工具商品商标,但截止2015年7月31日商标处于驳回状态。3、通过商务部核查,武汉科大丰华科贸有限公司和“葆石捷”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9月25日 13:37:53 投诉发布:陈艺聪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7.3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时代励才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乙16号楼325-8室,而非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硅谷亮城2号楼B-321,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刘金,已于2018年12月18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北京时代励才科技有限公司虽已注册“百兑宝”第15233536号第35类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服务商标,但北京时代励才科技有限公司和“百兑宝”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2月20日 10:57:53 投诉发布:周继磊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7.3万元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金晟鸿图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五村280号永红工业园4栋1层,而非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红工业园280号,法定代表人:袁性平,股东:万桥南、沈运安,经营范围为:水产养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节能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电子产品安装;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的销售;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武汉金晟鸿图科技有限公司虽已注册“超感觉”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商品商标,但武汉金晟鸿图科技有限公司和“超感觉”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投诉时间:04月18日 15:40:15 投诉发布:闫玉磊 合同期限:1年 涉案金额:7.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