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 冰泽网店市监处罚信息[浙江省-杭州市][新兴-网商]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冰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1912号5楼503室,目前已迁出,法定代表人:林珠玲,股东:陈斌、曹立涛、朱胜光、林珠玲、周渝恒,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服务:网页设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杭州冰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林珠玲,股东陈斌、曹立涛、朱胜光、周渝恒没有注册“冰泽”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冰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冰泽”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处罚日期:07月16日  处罚内容:罚款20000元

  • 冰泽网店市监处罚信息[浙江省-杭州市][新兴-网商]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冰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1912号5楼503室,目前已迁出,法定代表人:林珠玲,股东:陈斌、曹立涛、朱胜光、林珠玲、周渝恒,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服务:网页设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杭州冰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林珠玲,股东陈斌、曹立涛、朱胜光、周渝恒没有注册“冰泽”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冰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冰泽”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处罚日期:07月16日  处罚内容:罚款20000元

  • 熙淘优品电商服务市监处罚信息[浙江省-杭州市][新兴-网商]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熙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前身为杭州展庆广告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A18幢602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金克,经营范围为:网上销售:服装服饰、箱包鞋帽、丝绸制品、针纺织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技术;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服务:网页设计、图文设计、市场营销策划。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杭州熙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金克没有注册“熙淘优品”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熙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熙淘优品”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处罚日期:04月02日  处罚内容: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点格优品商城市监处罚信息[浙江省-杭州市][新兴-网商]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千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杭州千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301号1幢4层403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方纯,已于2017年2月22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17年9月8日杭州千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方纯没有注册“点格优品”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千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点格优品”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处罚日期:03月11日  处罚内容: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 点格优品商城市监处罚信息[浙江省-杭州市][新兴-网商]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千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杭州千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301号1幢4层403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方纯,已于2017年2月22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17年9月8日杭州千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方纯没有注册“点格优品”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千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点格优品”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处罚日期:03月11日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2万元

  • 群越网上商城市监处罚信息[浙江省-杭州市][新兴-网商]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群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杭州卓正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1451号612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项芳凡,已于2016年3月28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18年1月23日杭州群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项芳凡没有注册“群越”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群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群越”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处罚日期:03月11日  处罚内容:罚款20000元

  • 创亿国际电商服务市监处罚信息[浙江省-杭州市][新兴-网商]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杭州乐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1912号9楼903室,法定代表人:潘景洋,股东:潘景洋、潘景生,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服务:网页设计;网上销售:电子产品。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杭州乐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潘景洋,股东潘景洋、潘景生没有注册“创亿国际”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杭州乐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创亿国际”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处罚日期:11月19日  处罚内容:责令改正;罚款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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