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工商朝处字(2014)第1912号
处罚日期:2014-06-18 处罚内容:罚款18000元,罚没合计18000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美丽屋创意产业集团实为北京美丽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美丽屋装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奥林匹克花园113A幢住宅楼1-402室,而非北京市朝阳区东苇路美丽屋产业基地,法定代表人:毛胜,股东:毛胜、粟显笔,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家居装饰及设计;销售电子产品、日用品、工艺品、建筑材料;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展览服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北京美丽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毛胜,股东毛胜、粟显笔没有注册“神奇”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北京美丽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神奇”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行政当事人名称:北京美丽屋装饰有限公司
当事人注册号:11010500775721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毛胜
违法行为类型: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18000元,罚没合计: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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