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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宝市监案处字(2016)第201602125733号

处罚日期:2016-10-28  处罚内容:罚款  处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上海味香情餐饮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911弄11号3号楼102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肇恒阳,经营范围为:餐饮设备、食品销售;在餐饮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19年11月5日上海味香情餐饮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肇恒阳没有注册“乐师傅”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上海味香情餐饮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师傅”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 上海味香情餐饮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911弄11号3号楼102室
  • 免责声明:市监处罚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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