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上海 - 合肥 - 衢州更多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2)粤0111民初7711号

裁判日期:2022-03-15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迈锡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永泰学山塘大街81号B栋601房,法定代表人:刘白平,股东:胡云华,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广告业;投资管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餐饮管理。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广州迈锡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虽已注册“正新新世纪”第21317656号第35类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服务商标,但广州迈锡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正新新世纪”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原告:龚盼,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长征,湖北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迈锡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
  法定代表人:刘白平。
  被告:胡云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北省监利县,

原告龚盼诉被告广州迈锡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胡云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日立案,并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判。原告龚盼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龚盼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梁 梅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   吕明洲
书 记 员   谭丽霞

  • 广州迈锡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永泰学山塘大街81号B栋601房
  • 免责声明:法院裁判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该公司同一项目的加盟投诉:
    正新新世纪鸡排交了定金不给退 0.5万元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