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商务罚字(2016)第002号
处罚日期:2016-04-28 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2、处60000元罚款;3、予以公告 处罚机关:广州市商务委员会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1601、1602A,法定代表人:丁力,股东:刘开胜、丁力,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糕点、面包零售;糕点、面包制造(不含现场制售);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不含现场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豆制品零售;乳制品零售;便利店经营和便利店连锁经营;冷热饮品制售。一般经营项目:餐饮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14655635号第30类面包商品商标为“莱菌河畔”而非“莱茵河畔”,且截止2016年1月13日商标正在转让之中。3、通过商务部核查,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和“莱茵河畔”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通过广州市商务委员会核查,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因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有《合作协议书》、询问笔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系统查询结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通知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及情况说明等证据予以证明,被广州市商务委员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罚:1、责令改正;2、处60000元罚款;3、予以公告。
广州市商务委员会
2016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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