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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商务罚字(2016)第002号

处罚日期:2016-04-28  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2、处60000元罚款;3、予以公告  处罚机关:广州市商务委员会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1601、1602A,法定代表人:丁力,股东:刘开胜、丁力,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糕点、面包零售;糕点、面包制造(不含现场制售);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不含现场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豆制品零售;乳制品零售;便利店经营和便利店连锁经营;冷热饮品制售。一般经营项目:餐饮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14655635号第30类面包商品商标为“莱菌河畔”而非“莱茵河畔”,且截止2016年1月13日商标正在转让之中。3、通过商务部核查,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和“莱茵河畔”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通过广州市商务委员会核查,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因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有《合作协议书》、询问笔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系统查询结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通知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及情况说明等证据予以证明,被广州市商务委员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罚:1、责令改正;2、处60000元罚款;3、予以公告。

广州市商务委员会
2016年04月28日

  • 广州希耐食品连锁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1601、1602A(仅限办公用途)
  • 免责声明:特许处罚来源于政府公开信息,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数据有误,应及时提出有效书面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证明。中诉网收到有效通知后,会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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