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一审通知书
(2020)鲁0112执2781号
裁判日期:2020-06-01 文书类型:通知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核查,山东雷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实缴资本0万元,截止2022年社保员工0人,官司案件15起,当前已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注册地址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工业南路44号丁豪广场6号楼2单元1601室,变更注册地址2次,列入经营异常3次,法定代表人:程小芳,股东:程小芳,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策划;餐饮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广告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非专控通讯器材的研发、批发、零售;餐饮技术的研发、推广;食品、日用品、服装、保健食品、机械设备、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妆品的批发、零售及应用技术咨询服务;美容美体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蜀国围炉”第19733556号第43类餐厅服务商标注册人为山东鼎食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而非山东雷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苏胜男,股东孙磊、苏胜男,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
徐雯雯与山东雷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济南仲裁委员会(2019)济仲裁字第1717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山东雷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徐雯雯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0年6月1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仲裁委员会(2019)济仲裁字第1717号裁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