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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商罚字(2014)第1257号

处罚日期:2014-10-27  处罚内容:罚款1万元  处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中诉网本网追踪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万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28号1-2层北京君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303室,法定代表人:孙同敏,股东:张露、孙同敏,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装装潢设计;销售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文化用品、电子产品、日用品、服装、卫生用品、家用电器、针纺织品、工艺品、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不含电动自行车);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当事人:艾尚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同敏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3号院-5号楼一层商业1、商业2(德胜园区)

2014年10月27日,本委行政执法人员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你单位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特许经营合同等证据佐证。

你单位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4年10月27日

  • 北京万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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