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工商朝处字(2013)第D155148号
处罚日期:2013-11-19 处罚内容: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卡尔康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中国特色经济之窗二期北区7号办公楼3层0318号,法定代表人:崔德才,股东:崔德才、葛金洲,已于2013年11月1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卡康尼”第10384686号第9类自动调节燃料泵商品商标注册人为北京东联永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而非卡尔康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崔德才,股东崔德才、葛金洲,也没有查到双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信息。3、通过商务部核查,卡尔康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卡康尼”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行政当事人名称:卡尔康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注册号:11010501470387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崔德才
违法行为类型:逾期年检
行政处罚内容: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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