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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洛工商处字(2018)350号

处罚日期:2018-05-30  处罚内容:责令消除影响;罚款0.9万元  处罚机关: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香港克仕盾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陆运营主体为河南克仕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3日,注册地址为洛阳高新区河洛路创业桥南500米,法定代表人:马博,股东:曹玉会、马博,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新型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防水、地暖、新能源燃料油、灶具及配套灌装设备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及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河南克仕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虽已注册“劲发”第25609067号第4类燃料商品商标,但香港克仕盾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河南克仕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劲发”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河南克仕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字号:克仕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马博;经营场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创业桥南50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编号:91410300MA445U8R9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捌佰万圆整;经营范围:新能源、新型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防水、地暖、新能源燃料油、灶具及配套灌装设备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及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经营期限:长期。

经查:2017年8月,河南克仕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一名自称北京消费者协会的人手中,花费2000元购得相关荣誉奖牌7块,对该奖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未做进一步的查证,随即用于对外宣传,向前来参观的客户进行展示,另于2017年12月20日在宇航广告图文设计部花费一千元用于制作本公司对外宣传的图册及彩页,图册及彩页中含有“劲发聚能油是河南克仕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致力研发的新型产品,它是全国同行业唯一一家取得国家R的企业,在全球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字句的内容,其宣传内容并未经过相关部门及全国同行业协会的查证核实,多含有不实及虚假夸大之处。其公司仅有2017年8月6日国家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2018年2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经取证核实,以上事实的证据如下:
  证据一、河南克仕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图片,证明当事人宣传内容情况;
  证据三、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进行广告宣传的具体情况;
  证据四、当事人情况说明及文印收据一份,证明当事人用于宣传的费用;
  以上证据均经过了出证人确认。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本局已告知河南克仕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河南克仕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提出陈述与申辩。

经调查,河南克仕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我们的调查工作,在调查过程发现该公司确系对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主观上不具备故意违法的情节,根据河南克仕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其违法行为属于轻微等级。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本局决定给予以当事人下处罚:

罚款九千元。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六十天内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05月30日

  • 河南克仕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创业桥南500米
  • 座机号码:0379-65558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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