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9)粤0606民初2636号
裁判日期:2019-04-09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原告:邓绍中,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贞丰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念,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佛山皇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法定代表人:闫锋。
委托诉讼代理人:赖春,广东桂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邓绍中诉被告佛山皇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何自梁
人民陪审员 梁志沃
人民陪审员 李 山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书 记 员 郭鹍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