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眼睛网店服务想方设法坑我钱
投诉时间:2016-04-29 22:32 投诉人员:朱帅林 合同期限:255个月 涉案金额:0.492万元 门店状态:已经开店
我于2015年9月27号左右在家乡的贴吧认识了一个叫王佳琪(手机:170950*9675[?] QQ:7069*2310[?])的人,她说她开了一家淘宝店铺,帮别人做代销,每件产品能获得10元钱的利润。我听了很是心动,问她怎么加盟。她把她的协议发给我看,还发了蓝眼睛网店服务业务员司舒琴的QQ(QQ:6905*3277[?])过来,让我联系咨询。
我于2015年10月14号,通过支付宝,交了1880元加盟费,做的套餐二,之后收到一份电子版协议书。后来由于我人在外地,身边没有电脑,店铺一直拖着没处理。指导老师(QQ:7283*8750[?])借机忽悠我升级套餐四,称这样方便打理。于是我又通过支付宝,给他转了1100元,随后同样收到一份电子版的升级协议书,并且重新分配了新的指导老师(QQ:8000*6272[?])。
指导老师胡静教我怎么开淘宝店、装软件、装修店铺、上传产品。在这一切完成之后,她又让我交1000元的消费者保证金。由于不知道怎么交纳,就让她远程控制我的电脑,我再输入支付宝密码付钱。没过多久,指导老师解冻店铺的保证金,转走970元,说要做5000个客户基础。我同意了,用同样的办法,让她把钱转走。之后指导老师又说要刷单,但被我拒绝了。
现在业务员对我不理不睬,发QQ消息都不回了。第一份合同的甲方为郑州蓝眼睛科技有限公司,第二份补充协议的甲方是天朝企业营销策划(深圳)有限公司,指导老师的公司:卓品售后。鉴于蓝眼睛网店服务这样的服务态度,我要求解除合作关系,退还加盟费,还望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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