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上海 - 合肥 - 衢州更多

小象驿站包裹管家说得好做不到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上海潜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7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塔汇路609号,而非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21号62栋3楼303,法定代表人:粟海辉,股东:张海涛、粟海辉,经营范围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纸制品、摄影器材、音响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化妆品、卫生洁具、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家具、珠宝首饰批发零售,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上海潜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17年9月21日申请注册“小象驿站”第26549792号第42类替他人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服务商标,但截止2018年5月17日商标仍未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上海潜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小象驿站”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2017年9月10日,我通过网络了解到小象驿站包裹管家的加盟信息,并于9月23日来到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21号的上海潜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考察。到了之后,他们公司的招商经理孔伟(手机:180566*6280[?])接待我,当时他向我承诺公司已经对接了好多家快递公司,随时都能进件,还说加盟小象驿站包裹管家后每天不低于200个进件。在他的催促下我把加盟费25000元通过微信和支付宝的方式转给公司,正式加盟了小象驿站包裹管家。

第二天我找好门面准备开业,公司只派了一个业务员来我的站点指点了几句就走了。后面公司每天只给我进一家圆通快递的快件,每天只有50件左右,并末达到公司当初承诺进件量200件。我要求公司兑现承诺,他们让我等几天,说马上就能进件,之后一拖再拖,一直没有进展。等了大概半个月左右,我又去公司询问情况,公司高层人员告诉我因公司原因确实是进不了件。我想既然这样我就跟公司协商退款事宜,公司给我的答复就是要扣钱,不可能全额退还加盟小象驿站包裹管家的钱,还有就是让我换小区。我不同意换小区,之后多次去公司总部进行协商,他们的态度很坚决,就是不肯退还加盟费,还找各种理由说要扣这扣那的,我想问既然公司自己都承认是他们的原因导致我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为什么还要找理由扣我的血汗钱?

我不知道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要回我的血汗钱,在最近几次去公司协商期间,我发现还有很多加盟小象驿站包裹管家的加盟商的经历跟我一样,同样是公司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经营,公司又不肯退钱。现在公司还在不断让更多的人加盟小象驿站包裹管家,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希望可以引起大家重视,期待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能帮我追回血汗钱。

小象驿站包裹管家政府媒体回复

(抄送之后如有回复,点击这里 上传完整材料 查看内容)

@公安部刑侦局 @上海市场监管 @上海税务 @上海经侦ECID @警民直通车-上海 @上海商务 @上海松江发布 @松江市场监管 @警民直通车-松江 @松江网安 @茸城刑警---松江公安 @乐活松江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参考消息 @人民法院报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 @东方卫视番茄台 @新民晚报新民网 @解放日报 @新闻晨报 @上海商报 @上海日报-SHINE @松江报


  • @东方卫视番茄台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警民直通车-上海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上海税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上海市场监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上海潜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塔汇路609号
  • 官网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21号62栋3楼303
  • 座机号码:021-6055673080181340
  • 号:hixiaoxianglife
  • 小象驿站包裹管家投诉人员名单

    (如果您有相同遭遇,点击这里 发布投诉内容 共同维权)

    任丹丹 女士 上海市松江区 手机号码:1762***2005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免责声明:投诉内容系投诉人提交发布,仅代表投诉人观点,不代表中诉网立场。本网追踪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和用户提供数据自动生成,投诉过程中提交的各类佐证材料均为投诉人上传公示。对上述内容和材料,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按照投诉规定,投诉内容一经发布只能由投诉人本人删除,中诉网没有权限删除合法的投诉内容,解决投诉务必同时要求投诉人删除投诉内容。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该公司同一项目的加盟投诉:
    小象驿站包裹管家说得好做不到 4.5万元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