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西异列字(2017)221号
列入日期:2017-01-24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晟迪诺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200万元,成立于2009年9月1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9号1208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陈君,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除外)、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针纺织品、家具、工艺品、花、草及观赏性植物、汽车配件、金属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医疗器械Ⅲ类: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电子仪器设备(-1除外)、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口腔科材料、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1除外)、医疗器械Ⅱ类: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口腔科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2017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