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7)1292号
列入日期:2017-01-13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立宇轩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200万元,成立于2015年1月16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贾家花园15号院7号楼2C137,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魏承贵,经营范围为:销售日用品、家具、化妆品、服装鞋帽、茶具、文化用品、工艺品、珠宝首饰、新鲜水果、新鲜蔬菜、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动画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7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