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海异列字(2017)49号
列入日期:2017-01-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一格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成立于2007年10月26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2号院2号楼207室,法定代表人:滑春生,股东:李慧芳、李淑敏、滑春生,经营范围为: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版权代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查,你单位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17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