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海异列字(2017)101号
列入日期:2017-01-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静业通发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1000万元,成立于2016年9月1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13号院1号楼8层8C4,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王莉静,经营范围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汽车零配件、通讯设备、首饰、家用电器、机械设备、金属矿石、金属材料、文化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I类;焦炭、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17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