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密异列字(2015)611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鸿兴谊恒贸易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50万元,成立于2011年10月2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密云县经济开发区西统路8号西田各庄镇政府办公楼508室-82,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吕艳红,经营范围为:零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办公用文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珠宝首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
201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