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朝异列字(2016)30613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6-02-0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欣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4年3月1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5号楼3层307,法定代表人:于安丽,股东:于安丽、于佩清,经营范围为:专业承包;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酒店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打字、复印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销售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工艺品、体育用品、文具用品、电子产品、建材、针纺织品、花卉租摆。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6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