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5)8121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11-26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光合网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5万元,成立于2014年3月14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21号院2号楼907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吴昊,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策划;企业管理服务;社会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产品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图文设计;摄影服务;销售电子产品。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