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5)8120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11-26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维梵森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100万元,成立于2014年3月1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果园6号楼4层550,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程潮潮,经营范围为:加工服装;销售服装、针纺织品、鞋帽、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皮具、箱包、眼镜;技术推广;经济信息咨询;产品设计;服装设计。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