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平异列字(2015)1608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9-01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恒誉佳业矿产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1000万元,成立于2014年3月1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南大街111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吴洪健,经营范围为:批发金属矿石(需专项审批的矿产品除外)、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精粉、珠宝首饰、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焦炭。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
201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