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石异列字(2015)2935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14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顺世恒升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4年3月7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永乐小区长城羊毛衫厂6号楼2层2311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刘宇栋,经营范围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文化体育用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照明器材。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
201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