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5)243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健力恒辉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成立于2001年5月1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西中堡村北50米,法定代表人:焦伟,股东:准格尔旗川掌镇石圪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奥可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同创益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焦伟,经营范围为:能源科技开发;投资管理;环保技术开发、咨询;生物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