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5)844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承联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00万元,成立于2008年7月1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半壁店中心西路8号102室,法定代表人:张宝忠,股东:张宝忠、郭志达,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商品房;维修、安装机械设备;劳务服务。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