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5)975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中恒鸿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300万元,成立于2009年4月2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宏盛路8号,法定代表人:王柱,股东:王柱、王新,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土石方挖掘;销售五金交电(不含三轮摩托车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通讯器材及配件、文化用品、日用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汽车配件、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防水材料、金属制品。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