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5)1381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利客(北京)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兴科技分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14年1月15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九龙山庄二区综合楼1幢1-5四层401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书涛,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营销;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投资管理;销售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家庭用品、机械设备;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