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5)1476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三宏盛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4年6月25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5号及5号院4号楼904室,法定代表人:单丽,股东:单丽、肖艳,经营范围为:租赁建筑机械设备;销售展架、金属门窗、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产品、机械设备、文化用品;科技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不含食宿);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家居装饰及设计。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