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房异列字(2015)1734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17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富山原煤制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80万元,成立于2000年11月15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坨里镇坨里村四联化工厂院内,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文财,经营范围为:加工型煤;销售矿山器材、建筑材料、化工、五金、日用百货、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润滑油、日用杂品;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非货币出资80万元)。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
201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