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门异列字(2015)1103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10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灵山机修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天河水村村东,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陈天贵,经营范围为:机加工零配件;农机具修理。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
2015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