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门异列字(2015)1142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10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吉祥鸿利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100万元,成立于2014年4月14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军庄路1号院A454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刘昌琴,经营范围为:销售建筑材料、钢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不锈钢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器设备、矿产品、锅炉配件、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给排水设备、文化用品、服装鞋帽、汽车配件、珠宝首饰;批发、零售装饰材料。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
2015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