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石异列字(2015)1053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7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金臣大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万元,成立于2010年8月26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院E酒店12层1305,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李金嵩,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劳务派遣;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照明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灯具、门窗、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非金属矿石及制品、文化用品。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
2015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