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开异列字(2015)14814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8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鼎达明恒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500万元,成立于2014年3月1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黄家坟甲一号院金兆丰宾馆217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志英,经营范围为: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非金属矿石、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服装、鞋帽、首饰、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15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