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平异列字(2015)271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蓝之炫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200万元,成立于2003年6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平谷区刘家店镇工业小区2区39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王合忠,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服装;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培训与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服务;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鞋帽。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
201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