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平异列字(2015)1125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越泽洋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100万元,成立于2014年3月27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平谷区镇罗营镇镇罗营东街5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忠相,经营范围为: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服装鞋帽、金属材料、珠宝首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矿产品(需专项审批的矿产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医疗器械(只限一类)、文化用品、汽车配件、通信设备。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
201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