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5)2713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10-21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正鑫豪泰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100万元,成立于2013年3月4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香海园57号楼2层201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吴仲超,经营范围为:销售文具用品、日用品、新鲜蔬菜、新鲜水果、原粮、花卉、工艺品、五金交电(不含三轮摩托车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子产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广告。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