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通异列字(2015)4188号
列入日期:2015-10-23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擎天包装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0万元,成立于2015年4月30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胡家垡村391号1幢2层204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俊满,经营范围为:包装服务;委托加工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包装材料、塑料制品、电子产品、文化用品、钟表、眼镜、箱包、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橡胶制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专用设备、通用器材、汽车配件、仪器仪表、通讯设备、新鲜蔬菜、新鲜水果、花卉、工艺品(不含文物);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技术推广;会议服务;配送服务。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