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成青市监吊处(2018)第001号
处罚日期:2018-05-07 处罚内容: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机关:成都市青羊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广州昌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秋鹿路2号自编B栋6462,法定代表人:王鹏,股东:王鹏、刘胜勇、王雄,经营范围为:鞋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批发;干果、坚果批发;帽批发;餐饮管理;文具用品零售;五金零售;企业总部管理;文具用品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服装批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广州昌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虽于2013年12月20日申请注册“可米”第13774485号第30类冰淇淋商品商标,但截止2018年11月28日商标正在转让之中。3、通过商务部核查,广州昌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可米”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通过成都市青羊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查,成都昌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因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被成都市青羊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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